随着大众对自身心理健康越来越重视,一些困惑也越来越多地被提及:“我该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得了心理病”、“我这种情况应该去看医生,还是做心理咨询”、“我的情况需要吃药吗”等等。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希望可以通过对不同机构的人员职责、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区分和梳理,帮助大家更好地评估自己的状况、寻求治疗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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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去医院,还是去心理咨询机构?
首先,我们需要明晰医院的精神科或心理科与社会上的心理咨询机构在功能和职责上有很大的不同。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包括很多综合医院都开设了精神科或心理科。精神科医生接受正规的医学教育和训练,具有诊断权和处方权,对于达到医学诊断的患者可采用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和心理治疗。
心理咨询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心理咨询师也不是医生,其治疗权限和方式受到一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由此可见,如果一位来访者需要对自身情况有一个明确的诊断和评估,则会更应该选择去医院;如果自觉情况比较轻,则可以先寻求心理咨询的帮助,在有必要时,咨询师也会推荐去医院进行就诊。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对自身心理状态进行一个初步评估?首先可以参考医学界公认的“病与非病三原则”:
第一,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统一性原则,即是否出现幻视、幻听等。
第二,精神活动内在一致性原则,即面对高兴的事情却感到悲伤,则出现了问题。
第三,个性的相对稳定性原则,通常个性形成后相对稳定,如果没有重大事件就性情大变,则为混乱。
区分心理正常和异常的三原则是以自知力为判断指标,即指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知能力,即能否察觉或识辨自己有病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的能力。
此外,我们还需要将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区分开来。心理问题比较常见,例如人际关系、失恋、晋升失败所引发的情绪波动、睡眠问题、兴趣减退等等,可以通过运动、向他人倾诉、心理咨询等得到缓解和改善。然而,精神障碍则是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患者通常会出现妄想、幻觉、自言自语、行为怪异等现象,社会功能缺损,缺乏自知力,例如: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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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心理咨询师,还是心理治疗师?
心理治疗师属于医疗系统的工作者,在医院心理科开展心理治疗,一般具有心理学或医学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因此,心理治疗师也无法诊断和开药。
对于符合医学诊断的患者的治疗,以精神科医生的诊疗为主,心理治疗师为辅开展心理测评、治疗等方面的工作。目前,医院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越来越多开展团队诊疗模式,包括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人员、社会工作者,从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提出诊疗方案和建议。心理治疗也不局限于心理咨询的形式,对于住院病人,治疗形式可能非固定频率、干预性更强。
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做心理咨询可以去医院心理科门诊,也可以去社会上的心理咨询机构。通常情况下,心理治疗师接诊较多的是具有严重心理困扰的病人;对于情绪困扰、人际关系、生涯发展等发展性问题,心理咨询师则更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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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听医生的,还是听心理咨询师的?
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职责不同,如果出现不同意见,我们作为患者或来访者应当如何进行判断?在法律和伦理的规定中,仅精神科医生具有诊断权和处方权,如若开具诊断或要求服用药物,应当遵从医嘱。对于达到医学诊断的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心理咨询可以作为辅助。通常,从起效速度来看,药物比心理治疗要快。心理咨询的效果也有研究证实,但工作方式是助人自助。我们会认为,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无法相互替代。
当前,医疗模式已经逐步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针对精神疾病,要求医生和治疗师多方位、多角度考虑问题,以患者为中心,进行全方位评估和治疗。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社会-心理取向的精神科医生出现,他们不再单纯地开药,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也更加地重视。例如,上海精神卫生中心设有临床心理科心身病房,是以心理治疗为特色的开放式病房。治疗形式为生物医学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等)与心理治疗相结合,是整合了精神医学和心理治疗的整合式心身医学模式。
我们作为患者或来访者,一方面,如果有医嘱则遵从医嘱,若医生建议配合心理治疗,则可以寻求医院的心理治疗门诊,或者社会上的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心理咨询,更好地利用各方资源为自己服务。目前,大众对于心理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心理咨询行业也蓬勃在发展,和医院的精神科和心理科会有越来越多的交集和合作。在面对自身心理问题时,我们难免会有紧张和不知所措,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予你更多的了解和帮助。